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日语学
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学期间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科研能力突出,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者优先(原则上应以第一作者发表);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总计分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包括四部分内容:A科学研究(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占60%;B学习成绩,占30%;C社会活动和思想品德,共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其中,科学研究、学习成绩由学院审核赋分,社会活动和思想品德由学院团委组织审核赋分,赋分标准参照《71886a必赢研究生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
总分=A×60% + B×30%+ C×10%
三、科学研究计分标准
1.科研项目方面
级别 |
作者排名顺序 |
作者得分(分/项) |
备 注 |
省部级及以上 |
1-3 |
50 |
此处的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级,省部级,市教委(局)级、校级等学术相关的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须提供立项书,参与者须提供项目主持人的签字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立项书或立项通知的复印件等支撑材料。其他各级各类项目提交支撑材料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动态认定。其中导师证明参加的项目只计入其中最高的1项,不累加。 |
4-6 |
25 |
7-9 |
20 |
导师证明参加 |
10 |
市教委(局)级 |
1-3 |
20 |
4-6 |
10 |
7-9 |
8 |
导师证明参加 |
8 |
校 级 |
1-3 |
15 |
4-6 |
8 |
7-9 |
6 |
导师证明参加 |
6 |
2.科研成果方面
项 目 |
计 分 |
说 明 |
科 研 论 文 分 类 计 分 |
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80-100分/篇 |
1、合作成果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6:3:1或7:3)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否则不加分;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万字以下的,不加分; 4、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或予稿集(电子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是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电子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5、国家权威期刊指本校科研处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国家核心期刊包括具有日语方向相关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的学报及《日语学习与研究》 杂志。此处所涉及的所有期刊来源数据库均以论文发表当年的最新版本为准,在新旧版本更替年份发表的论文,将依据新版本发布的具体时间进行划分和界定。另外,在国外、境外(港、澳、台)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级别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动态认定。所有期刊论文应为CNKI收录并符合科研处规定的F级及以上期刊要求,否则不予计入。 6.同一出版物同一期论文成果只计入1篇,不累加。 |
SCI、SSCI、ISTP、EI收录论文(源刊) |
50-70分/篇 |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20-40分/篇 |
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15分/篇 |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译文(中译外) |
25-30分/篇 |
统计源刊发表的译文(中译外) |
5-10分/篇 |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译文(外译中) |
5-15分/篇 |
统计源刊发表的译文(外译中) |
3-8分/篇 |
独自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以下同) |
80-100分/部 |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
40-60分/部 |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 |
30-50分/部 |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
8-15分/部 |
编写工具书(主编)(含习题集) |
5-10分/部 |
编写工具书(副主编)10万字以上 |
3-8分/部 |
参加编写工具书10万字以下 |
3分/部 |
独自出版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 |
80-100分/部 |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
40-60分/部 |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
20-40分/部 |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
10分/部 |
独自出版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 |
40-60分/部 |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
20-30分/部 |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
10-20分/部 |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
5-15分/部 |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中译外) |
70-9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中译外) |
30-5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中译外) |
20-3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中译外) |
10-15分/部 |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外译中) |
60-8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外译中) |
30-5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外译中) |
20-3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外译中) |
5-10分/部 |
独自出版其他译著(中译外) |
30-5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中译外) |
10-3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中译外) |
10-2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中译外) |
5-10分/部 |
独自出版其他译著(外译中) |
20-4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外译中) |
10-20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外译中) |
5-15分/部 |
参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外译中) |
5分/部 |
SCI、SSCI、ISTP、EI收录的会议论文 |
20-30分/篇 |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
5-15分/篇 |
在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主旨宣读) |
15-25分/篇 |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非主旨宣读) |
5-15分/篇 |
在地区性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小组宣读) |
3分/篇 |
四、平均成绩计分原则
1.申请人的学习成绩采用学分、专业加权计算。
2.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课程学分的总和
3.专业加权平均成绩=经标准差处理后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等级成绩的折合标准为:
1)A+=95分,A=90分,A-=85分,
B+=80分,B=75分,B-=70分。
2)优=90分,良=75分,中=60分
4.学术或学科竞赛按照国家级及以上(10-15分)、省部级(8-12分)、校级(6-10分)、院处级(6-8分)给与赋分,同时此处归入科学研究计分项目。
五、其它
因上位文件发生变化时,评定细则以当年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在71886a必赢办公室。
71886a必赢
2020年01月